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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引。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通知》要求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节能节水,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底线要求,适时修订建筑节能相关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发展。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提高设备能效水平和智能管理水平,提高供暖空调系统和电气能效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通知》提出,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节能方式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大力推动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支持农村利用农房屋顶和院落发展光伏发电,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大力提高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安徽:政策扶持浅层地热能发展
近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鼓励政策,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绿色建筑发展实际,统筹安排资金,重点引导激励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的,实行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在答复网友留言“希望安徽能够早日实现集体供暖”时表示安徽省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推动集中供暖进程。其中,主要路径是鼓励现有热电厂热管网自然辐射区域的集中供热,以满足热管网自然辐射区域居民及各类工商业单位的用热需求。同时,因地制宜加大地源热泵等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采用分散、局部的采暖方式,推进居民集中供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