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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 | 我国首个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14 23:51:09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

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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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


(一)深刻领会重大意义。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鲜明特征,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自然生态本底良好,清洁能源资源富集,具备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广阔空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支撑。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牢牢把握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着力方向,聚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清洁能源支撑产业和清洁能源应用产业,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出一条服务国家战略全局、支撑四川未来发展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双碳”引领、做强优势。


——科技创新、数字赋能。


——龙头带动、集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三)科学确立发展目标。


坚持国家所需和四川所能相结合,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着力打造在全国大局中有影响力、对四川发展有支撑力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快把四川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中承载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


到202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能级持续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6%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5%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实现碳达峰。


到203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7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0%左右,为全国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更大贡献,朝着实现碳中和目标稳步迈进。


二、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产业


(四)推进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


立足清洁能源资源优势,强化水电主力军作用,培育风光发电新增长点,构建沿江清洁能源走廊,建设世界级优质清洁能源基地。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


加快发展风光发电。


(五)规模化开发利用天然气。


统筹推进常规气与非常规气开发,加快建设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推进川中、川东北等重点气田建设,加大宣汉、安岳、大英等地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发挥长宁—威远国家级页岩气开发示范区引领作用,推动川南页岩气滚动开发。支持革命老区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推进致密气、煤层气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布局储气设施,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


促进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发挥我省天然气资源富集、装备技术成熟等优势,加快规划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时期新增装机容量超过400万千瓦。有序推进天然气发电替代燃煤发电。支持天然气主产地高质量发展绿色精细化工产业,支持资阳建设高端天然气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支持泸州提升全国重要绿色化工基地建设水平。


(六)有序开发多类型清洁能源。


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示范。


三、发展壮大清洁能源支撑产业


(七)大力发展晶硅光伏产业。


发挥晶硅制造先发优势,着力健全产业链条,扩大先进产能规模,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建设世界级晶硅光伏产业基地。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建设乐山“中国绿色硅谷”。加快晶硅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推进关键环节技术更新,持续降低生产能耗和成本,提高晶硅光伏发电效率。推进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配套成链发展,形成上中下游适配协调的产业集群。推进薄膜光伏产业创新发展。


(八)持续做强能源装备产业。


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支持成都、自贡、内江、南充、资阳等地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清洁能源装备研发、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咨询评估等服务体系。


(九)构建多元协同储能体系。


实施“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多元储能融合发展,加快储能规模化应用。


(十)完善清洁能源输配体系。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支持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快四川电网主网架提档升级,形成相对独立、互联互济的“立体双环网”主网结构。完善电力输送通道,推进川渝特高压交流电网等工程建设,加快建设阿坝至成都东特高压交流电网,研究论证西北—四川第二通道。优化天然气管网,增强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和输配气能力,实施“川气东送”二线(四川段)、威远—泸县页岩气等干线管道工程,推进末端区域供气管网建设。支持建设微电网、智能电网,发展“5G+数字电网”“5G+智能燃气管网”,促进清洁能源科学调配和智能化运用。


四、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应用产业


(十一)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壮大。


加快发展锂电材料产业,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锂电材料产业基地。统筹锂矿资源供给,科学有序推进川西北锂辉石矿高效综合利用,加快川东北锂钾资源勘探开发,增强锂矿资源安全保供能力。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地方合理布局,促进锂电材料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增强对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做强基础锂盐、正负极材料,加快补齐隔膜、电解液等薄弱环节,实现锂电主辅材料产业均衡协调绿色发展。支持遂宁加快建设“锂电之都”。支持阿坝、甘孜依托“飞地园区”合作开展锂资源精深加工。


大力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优化动力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围绕行业领军企业完善跨区域产业生态圈。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建设宜宾“动力电池之都”。依托重大项目投运生产带动配套项目对接落地,培育拳头产品,加快提升产业能级,实现供全国、销全球。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电动化进程,扩大动力电池应用。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稳步发展氢燃料电池产业,前瞻谋划新型电池产业发展。


(十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档升级。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基地。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推动整车企业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培育引进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支持传统燃油车企转型,形成新能源汽车批量生产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能源汽车汽配产业基地。加强与重庆联动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系统,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构建成渝“电走廊”。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推动新能源汽车网联赋能和单车智能协同发展,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


(十三)推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


构建“芯屏端软智网存”生态圈,培育全国大数据产业重要增长极。推进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实施,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推动成都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德阳天府数谷产业园、中国·雅安大数据产业园绿色发展,培育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优化区域数据中心布局,科学有序建设若干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完善成都超算中心、中国(绵阳)科技城超算中心和成都智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数据算力中心。推进省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水平。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深化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共建川渝国际数据门户,打造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研究组建数字四川集团。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地方立法,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十四)深化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深入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做精钒产业,做强钛产业,打造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建设攀枝花“中国钒钛之都”。


发展清洁能源相关产业,必须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为导向,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五、强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


(十五)建设协同创新平台。


加强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强化与全球领军企业的技术创新协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联合体。


(十六)突破关键共性技术。


坚持发展所需与创新所能相结合,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以自主可控的创新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制定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技术攻关路线图。实施深层页岩气、海相锂钾资源开采技术攻关。加强锂电、晶硅、钒钛、稀土、碲铋、石墨等新材料基础研究。加强动力电池、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超算中心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十七)促进技术推广应用。


建强成都新能源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辐射带动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十八)加快产业数字赋能。


围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争取国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


六、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十九)引导重点区域集中布局。


坚持全省一盘棋,分产业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找准定位、错位发展,实现资源富集地、产业集聚地、技术研发地协同共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其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二十)推动特色园区集约发展。


坚持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导向,加快培育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支撑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清洁能源装备、锂电材料、动力电池、晶硅光伏、钒钛、新能源汽车、天然气(页岩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特色产业园,规范开展扩区调位,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区。


(二十一)支持优势企业集聚壮大。


实施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领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上下游协同配套,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企业成链集聚。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链领航企业,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资本优化战略布局,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省属国有龙头企业,强化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国有经济对能源资源安全的保障能力。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激发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活力,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联盟。


(二十二)加强绿色低碳标准化和品牌建设。


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培育一批优质品牌,持续提升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绿色低碳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链条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天府名品”质量品牌,促进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良性互动。支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适时发布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


七、营造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三)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


探索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进重点领域碳排放配额和核证减排量交易。建立碳排放追踪溯源机制。


(二十四)促进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


积极举办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国际锂电产业大会、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光伏产业高峰论坛、国际清洁能源装备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展会活动,以高水平会展带动产业集聚发展。


(二十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财金互动,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产业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天府新区争取开展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碳金融市场创新发展。


(二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省级层面制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在资源环境、研究开发、市场应用、人才引育、开放合作、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实施财政“百千万”引导行动计划,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投资基金、政府债券,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投入。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地用能指标支持力度,完善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引导企业优化用能方式,用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领域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建立战略科学家智力支持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力度,支持高校紧扣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设置,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积极争取国家统筹生产力布局、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我省利用清洁能源优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二十七)健全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


发挥省推进“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联系机制作用,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建立“链长+链主”工作推进机制,分产业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一链一策”推动发展。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创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指数和绿色能效“税电指数”,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化石能源控制为主的能源消费考核体系,探索实施清洁能源消费差别化考核。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健全法治保障,强化节能监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政治监督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